采样点的确定
①《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2006版)规定:房间使用面积<50平方时,检测点数:1个;房间使用面积≥50平方且<100平方时,检测点数:2个;房间使用面积≥100平方且<500平方时,检测点数:不少于3个。
①根据实际情况,一般个人住宅的房间面积<50平方,故1个房间仅需设1个检测点;客厅面积<50平方时,亦仅需设1个检测点;如客厅面积>50平方时,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②●具体到1套住房,一般厨房、卫生间不设检测点;
●一般两室一厅的住房设3个检测点,即两个房间和客厅各设1个检测点;
●三室一厅的住房设4个检测点,即三个房间和客厅各设1个检测点;
●三室两厅、楼中楼等其他套型的住房应视实际情况而定。
办公场所空气设点
主要设点以员工日常活动区域为主(卫生间,机房等不建议布设检测点)开放式办公区需每50平米布设一个检测点,独立办公室每个办公室设一个检测点,若单个办公室超过50平,需要布设2个点以上。
详细检测项目
根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建议个人住宅仅检验五项:甲醛、苯、甲苯、二甲苯、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为妥。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包括:苯、甲苯、对二甲苯、间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乙苯、乙酸丁酯、十一烷,共计九种物质;CMA检测报告中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的浓度为以上九种物质浓度之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