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材的放射性对室内环境的污染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话题,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国家建材局放射性监督检测中心的 专家表示作为国家建材行业的唯一专门从事建材放射性监督检测的有关单位能够利用本报就石材放射性的有关问题发表他们的意见,从而使广大消费者对石材放射性 的问题有一个更全面、正确的认识。
1:自然界中放射性存在的普遍性
地球上的放射现象早于人类诞生之前,也就是说人类就是在具有放射性现象的环境中繁衍了数十万年。地球上的几乎所有物质都含有放射性元素,其中也包括我们人类本身。石材取之于自然,含有放射性物质是肯定的、正常的。
2:石材放射性水平同其它建材产品的放射性水平基本
构筑我们生存、居住、办公的空间几乎都是建筑材料,生产建筑材料的原料取自于自然界,石材原矿取自于矿山,其本质是一样的。总体而言,建材产品的放射性水 平属低剂量辐射,不能也决不可能很快(短期内)导致确定性效应。即一些报刊报道的因铺设“杜鹃绿”花岗岩而导致某某某不育,或因石材放射性导致各种癌症的 发生。如此说法是缺少理论与实践依据的。
3:石材放射性对人体健康影响的程度如何
对低剂量照射,专业人士也有不同的看法,双方都缺少必要的流行病学调查临床数据。但有一样是肯定的,即对于放射性的高剂量照射,肯定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确 定性效应的危害,而对于建材产品、石材生产的低剂量照射,有可能发生癌症,发生癌症的概率随剂量的升高而增大,一般为十万分之几。这一危险度并不比坐汽 车、坐火车、建筑施工、矿山开采等行业的危险度高。石材标准的分类并不是有害还是无害的分界线,它需要做利益与代价分析,也即人类的某项实践活动当带来的 利益大于付出的代价时,则这种实践是正当的。
4:执行标准的严肃性
石材放射性的判别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事情,不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很难弄清楚,尤其是近年来一些表述不清,使人们产生恐惧心理的言论,已引起百姓对消费石材的 恐慌,对此我们十分担忧。当然也并非说:既然放射性普遍存在,危害程度无确切的定量定论,还谈石材放射性问题干吗?这种想法也是不正确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JC518—93具有法规性质,是必须贯彻执行的。但已颁布几年了,作为石材生产企业的管理者应给予高度重视。
5:颜色判断石材放射性是不科学的
据我们对全国石材放射性监督抽查样品和委托样品的测试结果表明,石材的颜色不能作为判断石材放射性的依据。红色的石材放射性有高有低,杜鹃红、南非红、印 度红等较高,有的是B类、C类。而大量的红色石材,如万山红、罗源红则是A类产品。就是同一品种的石材的放射性也因地异。如杜鹃红因产地不同,有的为C类 产品,有的则为A类。绿色的石材也是如此,目前我们检测到的“杜鹃绿”,是放射性物质 含量最高的石材产品,它不是红色,而是绿色。然而大部分绿色石材放射性都是比较低的。如芙蓉绿、孔雀绿等。至于带花的石材,有高有低,更是难于分辨。 黑色的、白色的相对较低,但测量的样品数量还不足以排除它们存在较高放射性的可能性。总之,石材放射性不能从颜色来看,而要以经过计量认证、机构认可单位 检测 的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