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项目
实验室电话
咨询电话:
010-56546165 / 010-56546168
传真:010-56546167
E-mail:360hb@sina.com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鸿坤智谷9号楼4层
|
|
当前位置: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北京多处建设项目被罚款
配套建设环保设施未经验收 北京多处建设项目被罚款
发布日期:2017-7-31 12:22:27 来源:本站 编辑:中环物研 |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267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香颐锅火锅城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1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26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2日对北京香颐锅火锅城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厢红旗东门外1号一干所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登记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14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14〕0680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基本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4年8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香颐锅火锅城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1万元。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325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玫瑰花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第二分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3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3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26日对北京玫瑰花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第二分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龙翔路甲1号二层电梯北侧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报告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16年环评批复(海环保审字〔2016〕0334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15年8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玫瑰花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淀第二分公司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3万元。
日前,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发布2017年6月行政处罚公示,北京市双盛伟业家具有限公司门业分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3万元。
通环监立字[2017]第11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于2017年3月13日现场检查和2017年3月17日询问调查认定,北京市双盛伟业家具有限公司门业分公司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的规定。
北京市通州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市双盛伟业家具有限公司门业分公司限期改正,处3万元罚款。
日前,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发布海环保罚字2017326号行政处罚公示,北京海颖佳和餐饮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罚款3万元。
海环保罚字201732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于2017年5月19日对北京海颖佳和餐饮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四街323号楼的餐饮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项目属于报告表项目,已经海淀区环保局2007年环评批复(海环保管字〔2007〕1033号),建设该项目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已建成,但未经环保验收,主体工程已于2007年8月投入使用。上述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北京海颖佳和餐饮有限公司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罚款人民币3万元。
关键词:环保设施验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