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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设施竣工环保验收实施程序及流程
发布日期:2017-8-7 15:31:40  来源:本站  编辑:中环物研

1、建设单位委托监测机构开展监测和编制监测报告;

2、建设单位向验收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

3、环保部门对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如资料不

全出具不予受理告知理由,符合条件则予受理);

4、环保部门对受理项目进行初审(时限5个工作日)内容包括报告审核、现场核查;

5、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察看和评审,内容包括评审合

格受理公开(10个工作日),不合格对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告知;

6、环保机构负责人对验收情况进行审核;

7、拟作出验收意见并公开(5个工作日)。验收不合格,退回相关资料,整改后,重新受理;

8、办理验收审批公文,并对其公开。

流程图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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