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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都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18-9-23 14:47:13  来源:本站  编辑:中环物研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北京京都儿童医院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南侧F03 东-02 区(回龙观东大街308号院 1),该项目于2014年6月由北京欣国环环境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编制了《北京京都儿童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5年1月取得北京市昌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北京京都儿童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昌环保审字[2015]0042号)。项目为租赁原有建筑进行装修改造,于2015年2月进行内部精装修和发电机房、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的建设,于2015年6月投入试运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2017第】令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235号)等文件的要求,北京京都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开展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本项目验收范围为《北京京都儿童医院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的建设内容,本项目诊疗科目为儿科、小儿外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床位数 200 张。建筑面积:35060平方米。总投资:1.5亿元。另外,根据该批复,本项目中涉及辐射部分,须另行环评报批,不在本次验收范围。
  2018年8月,北京京都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对各污染源和各污染处理设施进行调查和监测。根据现有相关资料及验收监测数据报告,编制完成《北京京都儿童医院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二)验收结论

 

  在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正常营业,且环保设施全部正常运转,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对工况的要求。
  环保设施调试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
  ①废水
  本项目自建的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为 340m3/d,处理工艺为“接触氧化+混凝沉淀+消毒工艺”。项目实际废水排放量约为150 m3/d(5.4万m3/a),各设备和管道均采取了防渗措施。
  本项目食堂设隔油池,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一起汇入自建污水站,经处理后排入清河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排水水质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的要求。
  ②废气
  直燃机采用低氮燃烧器,燃料为天然气,其燃烧废气经烟道至主楼楼顶排放(排放口高度25m),据监测,直燃机燃烧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排放限制要求。
  污水处理站各反应池加盖密闭,周围为绿地;消毒及除臭设施布置在地下一层设备间内;污水处理站臭气经高能离子除臭设备处理后通过至楼顶排放(排放高度25m)。根据监测可知,本项目污水处理站废气排放可以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要求。
  项目食堂属于“大型”餐饮规模,已安装油烟净化效率大于 85%的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专用排烟管道沿主楼攀升至楼顶进行排放,排放高度为25m。由监测可知,油烟排放浓度<2.0 mg/m3,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要求。
  备用柴油发电机为停电时的应急电源,北京市政停电几率极少。本次监测进行空载运行,监测结果表明,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中氮氧化物、二氧化硫、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排放限制要求。
  ③噪声
  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冷却塔加装消音棉和基础减振,布置于主楼楼顶西北角;其他各种水泵、风机均安装在设备间内,设备设置弹性减振弹簧垫、进出口安装弹簧减振喉,管路设置在减振沟内,设备间内均设吸音板及隔音门进行隔声降噪。
  据监测,项目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其他厂界满足1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暂存在主楼外东侧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北京金州安洁废物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置;污水站污泥、过期药品、实验室废液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密闭存放,由北京金永润科技有限公司每日清运消纳。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危险废物的存储按照《关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及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可将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为三级儿童医院,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经治理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各种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北京京都儿童医院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该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北京京都儿童医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东大街308号院1
  邮编:102401
  联系电话:010-67107762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宫中福丽宫品牌基地2号楼
  邮编:100076
  联系方式:010-56546168

 

(五)公示说明

 

  北京京都儿童医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电话:010-56546168,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360hb@sina.com,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六)全文公示见以下附件

北京京都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

北京京都儿童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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