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采育镇污水处理厂是由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采育镇人民政府以BOT方式(建设—营运—移交)投资建设的市政工程。厂址位于采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原址内,现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的北京市地方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中规定:排入北京市IV、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表1B标准。采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进行提标改造。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处理规模仍为1.5万t/d。采育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43802.07m2。本次提标改造建设用地面积为0.72万m2。处理工艺采用并联“改良氧化沟工艺与巴顿甫工艺”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高级催化氧化+纤维转盘滤池。出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890-2012)表1中B排放标准。项目退水排入官沟,汇入凤河作为河道补充水;污泥经机械脱水(含水率低于80%)之后,转运至黄村污泥处理厂进行处置。臭气边界臭气达到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中规定的限值。
本次技改项目于2017年11月17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采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兴环审[2017]121号)。2017年9月2日北京工大智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11月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二、验收结论
采育污镇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本身属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工程,符合国家和地方当前产业政策要求;选址可行、平面布局基本合理;本项目生产工艺和设施符合国家技术规范要求;建成后具有较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大幅削减大兴区水污染物的排放量,对改善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起到积极作用。
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染物均采取了相应的治理措施,经治理后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地下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等影响较小,各种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环评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北京采育镇污水处理厂在实施过程中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要求,配套建设了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该项目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建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及北京市的排放标准,加强环境管理和施工期环境监理,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大兴区采育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育政街9号 邮编:102606 联系电话:15210794136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重庆康达环保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采育污水处理厂 电话: 15810862846 邮编:102606 地址: 大兴采育经济开发区采育镇污水处理厂 协助编制单位: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 电话: 010-56546165 邮编: 100076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中福丽宫品牌基地2号楼118A
五、公示说明
采育污水厂(一期)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电话:010-56546168,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360hb@sina.com,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六、全文公示见以下附件
采育污水厂(一期)提标改造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采育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采育镇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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