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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
发布日期:2020-6-11 22:06:04  来源:本站  编辑:中环物研

 

一、项目概况

 

  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采用PPP模式进行建设,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政府明确同意并对开发主体、出资主体以及责任分工做了详细部署,由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作为建设主体建设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建成后处理规模为5万吨/d。厂址位于礼贤镇,京九铁路以东、规划四路以西、天堂河以北。污水处理厂建设用地面积58945m2。总建筑面积为8477.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105.8m2,地下建筑面积371.5m2。

  本次技改项目于2018年11月29日取得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京兴环审[2018]100号)。2018年7月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负责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0年5月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负责开展本项目的验收工作。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2921万元,由于本项目本身属于环保工程,全部属于环保投资。
  建设进度:于2018年12月24日开工建设,2019年12月25日竣工,施工期为12个月。
  调试进度:于2020年2月15日开始调试,2020年5月15日结束调试,为期3个月。

 

二、验收结论

 

  (一)废水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水水质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890-2012)中排放标准,总余氯满足《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 -2013)中排放标准。

  (二)废气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 排放限值;氯化氢满足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17)表3中“生产工艺废气及其他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1488-2018) 中排放标准。

  (三)噪声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 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固体废弃物的相关法规。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与现状调查,本项目验收期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防治措施基本到位,验收监测期间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

  (六)验收结论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通过调查与监测认为,本工程具备申请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条件,验收合格。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北京市大兴区水务局
  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永华南里14号楼
  邮编:102600

  联系电话:13261238282


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宫中福丽宫品牌基地2号楼
  邮编:100076
  联系方式:010-56546168

 

五、公示说明

 

  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全文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对于本项目如有意见和建议也可拨打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电话:010-56546168,或将意见和建议发至邮箱360hb@sina.com,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将会将您的意见收集整理后及时反馈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


六、全文公示见以下附件

 

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一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北京市大兴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新航城西区再生水厂(- 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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