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卓家营村北侧、米黄公路西侧(高压管网延庆门站) 建设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内容:门站高峰小时流量30万Nm³/h;建设2台各100m³的LNG储罐,气化能力为1.5万Nm³/h,并具有小瓶充装功能,充装能力为3万m³/d。
二、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北京市燃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50073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22号 联系人:李工 电子邮箱: 820553249@qq.com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 电话:010-56546165 传真:010-56546167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西红门镇鸿坤智谷9号楼4层
四、公示说明
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全文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五、全文公示见以下附件
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
延庆门站及CNG加气母站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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